本文发表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一期
摘要:在社会研究中只有建立“问题意识”,才能遏制低水平重复研究的不良学术风气;社会研究中的“问题”应该是现有“知识库存”不能解决或解答的问题,在社会研究中,“解决问题”也是问题,而不仅是技术或数学上的问题;提出问题的逻辑过程是研究领域→研究主题→研究问题;“问题意识”是理论对于问题的能动的阐释;问题的提出和问题意识的建立要以科学怀疑为前提,并取决于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对已有研究的文献分析是提出问题和建立问题意识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研究;问题;问题意识
在我国学术界存在大量的低水平重复研究。这类研究不仅无助于学术水平的提高,而且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低水平重复研究也是学术腐败的表现。①发生在我国的严重的学术腐败不仅与现存的体制有关,也与能否严格遵守一定的学术规范或研究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仅从“问题”和“问题意识”的角度阐述在社会研究过程中如何防止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一、问题的界定和意义
爱因斯坦曾经讲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术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1](P66)在科学史上,一个重大研究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往往会极大地推动整个科学研究的发展,甚至会给科学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开创新的学科,导致整个科学体系的重新组合。这些重大理论的突破,首先是在提出问题之后开始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研究课题的提出和解决都会对科学研究产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它们在人类对于未知领域的探索,对于深化人类的认识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有关“问题”的讨论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的讨论主要是在哲学或认识论、科学逻辑层面上进行的。所谓“问题”,一类是对科学知识背景无知的“知识性疑难”,一类是产生于对科学知识背景分析的“科学探索性疑难”。[2]“‘问题’是主体意识到自己在某一方面无知的结果,因此问题可以分为“研究的问题”和学习的问题”,[3]也可以分为科学问题与非科学问题,及其在科学问题下的正确的科学问题与错误的科学问题、常规问题和非常规问题。[4]在科学研究中,所谓“问题”就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问题。也就是说,“问题”是相对于现有的“知识库存”而言的①,是现有的“知识库存”不能解决或解答的问题。
在社会科学中,“问题”的范围显然要比爱因斯坦所说的更大。相对于自然科学来说,在社会科学领域,不仅“提出问题”是问题,“解决问题”有的时候也是“问题”,对“解决问题方法”的研究,即采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本身也是一个“问题”。例如,现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会带来不良的结果(其实何谓“不良结果”也是一个问题);也有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多种多样,怎样选择又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在社会科学中,无论是提出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是一个“问题”。
科学研究中的问题还有它特定的规定。从人的认识来说,问题的形成和提出往往是人的认识实现新的飞跃的开始。问题指的是在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具体问题,使得自己的研究能够为课题所在的学术领域增加新的知识。科学知识是累积的,任何科学研究都不是简单地重复他人的研究,都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发展。社会研究作为一种科学的认识活动,它的每一项具体研究都必须能够在某些方面增加人们对现实世界的认识,能够为人们了解、理解、熟悉和掌握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各种问题、各种规律提供新的知识,而不能总是在同一领域、同一范围、同一层次上重复别人的研究,重提已有的结论。一切重复他人研究的问题,哪怕他的研究设计做得非常周密,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做得非常规范,但是它所获得的结果只要是现有“知识库存”中存在的,那么他的研究成果就不会被承认。除非这样的研究是为了验证某些具有重大发现、重大意义的研究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研究课题都应该具备创新或学术贡献的特点。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或“真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类:
首先,所研究的问题在现有的“知识库存”中还无法找到,是“史无前例”、“填补空白”、开创性的。这样的研究课题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特别多。当一种社会结构被另外一种社会结构所替代时,会产生很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当然,有些研究课题放在人类整个“知识库存”中也许不是问题,但是社会科学还不能成为具有高度“普适性”的、“放之四海皆准”的社会理论。由于社会文化、社会形态的多样性,每个国家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都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作为一个社会研究者要有良好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捕捉”本国、本民族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些问题虽然是人类的基本问题,如婚姻、家庭、性等,在人类的“知识库存”中有很多研究,但是不能说这样的研究已经穷尽了,社会的发展、人类性观念的改变、人类繁衍技术的革命都会给人类婚姻、家庭、性等提出新的研究课题。
其次,所谓“问题”也可以是指采用不同理论对一个已经经过大量研究的问题给予新的诠释,或者采用新的方法对一个旧的问题进行再研究。例如,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人口过剩”问题,马尔萨斯提出了著名的“人口规律”,即人口过剩是因为“粮食的增长是按照算术级数增长、人口的增长是按照几何级数增长”,人类只有自觉地节制性行为才能防止人口过剩,否则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将会自发地调节人口再生产。马克思从制度层面上提出了“产业后备军”的重要概念,认为“产业后备军”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才能做到有计划的人口再生产。同样,当很多研究把自杀仅仅看作是个人原因时,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则从社会整合的角度揭示自杀规律。当前,我国的社会学经验研究出现了“人类学方法”倾向,这在一门学科或者一个新的问题刚刚开始研究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个阶段的知识积累一般是采用归纳为主的方法。但是当知识积累到一定阶段,从而能够产生一定理论的时候,量化研究方法将会使原有的研究得到提升,并在理论解释方面具有更大的说服力。有的时候,研究者也可以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使得一个旧的研究课题获得新的活力,诸如城乡比较、历史比较、代际比较、国内外比较、文化比较、理想类型法等。
再次,“问题”还表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做过的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或者原来的理论已经不能有效地解释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例如,同样是“大龄女青年结婚难”的社会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表现为大批女知识青年从农村回来以后,面对传统的男女婚配“婚龄差”,因为已经超过了“最佳”的适婚年龄,而无法找到适龄的婚配对象。本世纪开始,大城市中一些“三高”(高学历、高收入、高资历)大龄女青年无法找到自己满意的配偶,除了传统的择偶标准的影响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女性社会地位提高,获得了与男性一样甚至更高的教育,加上婚姻观念的变化,不少“三高”女青年宁可独身,也不愿意“苟合”。也许再过20多年,由于现在的性别比不协调,男女婚配又会发生新的变化。又如,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国的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很多学者认为按照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无法正确地解释正在发生变化的社会阶级、阶层状况,主张结合西方的社会分层理论分析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但是从本世纪开始,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有些学者又转向马克思或新马克思的阶级或阶层理论,企图根据马克思理论解释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的变化。[5]
最后,如前所说,在社会科学中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问题本身也是一个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在社会科学中,任何解决问题的方法其背后都隐藏着理论或者方法论的选择,这样的选择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社会科学研究大量面对的是社会问题,对于所谓的社会问题能否成为“问题”就是一种价值判断。例如,婚外恋、同性恋在我国一度被看作是淫乱甚至是犯罪,而从现代社会学的角度看,任何所谓的社会问题都是一种“标签”,是在一定价值判断下的对一种非主流文化的界定。同样,西方社会保障制度背后也有一定的理论选择,就如有的学者概括的那样,西方社会保障理论分为三大流派,即国家干预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中间道路学派。[6]不同的理论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安排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就不难看出不同理论的影响。因此,对于何谓社会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社会问题,本身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知识结构和问题
从社会研究方法的角度看,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的重要意义首先在于选题实际上决定了研究的方向或目标,即研究课题一旦确定之后,就要加以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研究范围、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等,从而决定整个研究的方向。社会研究作为人们了解社会现象、探索社会规律的一种认识活动,是十分具体、明确、有针对性的。现实生活中的每一项社会研究,都应该是针对特定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特定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因此,特定的知识结构也决定了“问题”的发现和确定。
研究者在选题时往往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专业理论知识;研究方法知识和各种操作技术;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以及个人对问题的悟性或者洞察力和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一项具体的研究课题从开始选择到最终确定,正是上述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是说,研究者的知识结构也决定了在选择课题中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项研究课题水平高低的评价标准往往是该课题是否涉及到一些重大理论或重大社会问题。但是不能就此认为选择宏观问题、追求“宏大叙事”的水平就高,研究微观问题的水平就低。实际上一项研究课题所反映的研究水平
的高低,就是看这种选题能否在比较深入的层次上揭示社会现象的内在联系,是否在比较高的层次上概括社会现象的整体状况、发展变化规律,是否回答人们在社会中遇到的、普遍关心的新的问题;而不是在比较低的层次上简单地列举社会现象的个别状况和具体表现,在比较浅显的层次上描述社会现象的表面特征甚至重复研究已经明了的事实、状况和结论。也就是说,不管研究的是宏观社会问题还是微观社会问题,关键还是要能够找到新的“问题”。
毫无疑问,研究者的知识结构直接影响到研究质量和研究结果。例如,前几年我国各地乃至全国开展了大量的有关老年人问题的调查,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是也有不少老年人问题的调查结果是重复的,基本上以描述性研究为主,缺少理论分析工具,并且定量分析的技术也比较简单。如果研究者选择有关老年人问题的研究课题,就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或者能够发现已经或正在出现的新问题。这里不仅需要研究者能够掌握高级统计分析技术,测量技术,也需要掌握相关的社会理论。知识结构还包括研究者的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社会生活的经验积累。如果一项课题的选择与自己的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和经验知识相去甚远,也就无法找到自己想要研究的“问题”。
三、研究领域、研究主题、研究问题
“研究问题”的确定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简单地选择某个课题。也就是说,在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时,除了要明确研究课题的边界条件外,更为重要的是要确定在研究课题中想解决或探索的问题是什么,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问题意识”。因此,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的逻辑过程应该是:研究领域→研究主题→研究问题。
研究领域一般是指研究课题所在的学术领域。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曾经在讨论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时分析了“学科”和“领域”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所谓“领域”是指认识和系统化的对象的特定化,“学科”是指认识和系统化原理的特定化;一个对象领域可以由几个不同的学科从多方面进行研究,一个学科也可以研究各个不同的对象领域。[7](PP5-6)根据笔者理解,研究领域是指研究课题所在的“对象范围”。例如关于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从对象范围来说主要是“经济领域”。在明确消费行为所在的研究领域之后,首先就要搞清楚作为学科的经济学对于消费行为研究有哪些贡献,为什么作为学科的社会学也可以对消费行为进行研究?社会学对于消费行为的研究有哪些贡献?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文献述评或文献综述。它要求研究者在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的时候,梳理所选课题所在研究领域中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采用的研究方法是什么;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与当下的状况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经过对文献的梳理,可以使研究者获得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使自己的研究在这一领域中能具有创造性的贡献,而不是简单的重复研究。
所谓研究主题是研究的主要方向和研究题目,是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收敛。例如,关于城市居民的消费行为的研究主题就是消费。明确研究主题可以使研究者为确定研究问题奠定基础,在对文献资料梳理和对社会生活观察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在这一研究课题中希望研究或探讨的具体问题。社会学在研究消费行为时,更多的是研究消费的象征性功能。以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研究为例,其中既可以是对城市居民消费行为基本状况的调查,也可以是对这一领域中出现的新的消费行为的调查,或者调查某一社会阶层的消费行为,甚至可以只研究上流社会(包括高级公务员、企业家、高级知识分子)的消费行为。
研究问题主要是指在研究主题的范围内确定自己需要研究题目何以成为“问题”。如前所说,符合“问题”标准的应是新现象、新理论、新方法、新变化。即需要研究的问题是一种没有被其他人研究过的新的社会现象;对已经研究的问题企图用一种新的理论进行解释和分析,其中也包括采用新的方法对一个曾经进行过研究的问题再进行研究;曾经进行的研究与现实生活相比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需要重新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客观描述这一问题的基本状况,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解释和分析。
四、“问题意识”和思维方法
科学精神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怀疑”,有怀疑才能有问题,有怀疑才能推动科学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马克思把“怀疑一切”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就不可能引发他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思考、创立以他为命名的社会理论。但是,“怀疑一切”不是无端怀疑,不是乱加怀疑,怀疑是建立在科学理性基础之上的,是在对研究对象的周密思考中提出问题的过程。因此,怀疑是思考的起点,思考是怀疑的理性化过程,由此最后形成研究的问题。
科学的、理性的怀疑首先与“问题意识”有关,即人们通常说的:什么是问题,你能不能提出问题,从什么角度提出问题,在什么样的理论背景下提出问题,问题的意义是什么等等。什么是问题意识?到目前为止学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的说法。国内学者大多是从教育学的意义上理解问题意识的:“所谓问题意识,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中,经常意识到一些难以解决或疑惑的实际问题及理论问题,并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焦虑、探索的心理状态”[8]。但是这样的理解只是问题意识的一个方面,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问题背后的理论意识,就如当代国际关系批判理论学者罗伯特·科克斯(RobertCox)所阐述的,问题意识虽然仍以问题为基本内容,即原有理论和客观事实之间的矛盾,但是它更是一种客观事实作用于某种特定环境中的主观意识的产物,具有更强的意识能动作用和行动者的阐释因素,问题意识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对某些问题或事件的意识。[9]科克斯的问题意识深化了我们对“问题”的认识,也就是说,问题不仅是“科学探索性疑难”,也不仅是强烈的对问题的探索欲望,更为重要的是理论对于问题的能动的阐释,即问题意识是建立在研究者提出问题的理论背景基础上或者能动地选择一种理论观照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任何问题的产生都和特定的理论或方法论有关。
在当代社会研究中,按照笔者的认识,对研究者“提出问题”的富有启发的有四种方法论:涂尔干的“社会事实”论;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以加芬克尔等为代表的“常人方法论”;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范式”。①涂尔干的“社会事实”论认为,社会事实是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的,是由先行的社会事实形成的。社会事实是以外在的形式对个人的“强制”,并塑造了人的意识。[10](P29)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实证主义的认识,即人们的行为和观念都是和一定的社会背景有关的,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实际上是非常无奈的,如同人们通常所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认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以及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的清晰全貌,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11](PP3-4)。并且认为,人们所面对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困扰”,它只关系到个人直接体验的有限的社会生活领域,个人感到所珍重的价值受到威胁;另一类是“公众问题”,它常常包含制度上、结构上的危机。社会生活中问题并不都是社会问题,只有那些和社会制度、社会结构有关的问题才是社会问题。同时,对于属于“个人困扰”问题的认识需要超越个人所处的局部环境,发现可能隐藏的结构性问题。常人方法论的最大特点是不把“理所当然”看作是“理所当然”,认为人类是在一种持续的基础上,不断地在实践上创造和重塑这个世界,当这种“理所当然”的常规被打破之后,人们可以发现这种常规背后所隐藏的潜在的社会事实。影响人们行为的各种游戏规则不管是明文规定的,还是约定俗成的,都是千百万人通过自己的行动有意和无意建构起来的。一般认为,“社会事实”论和“社会学的想象力”是结构主义的认识方法,常人方法论是建构主义的认识方法。当把这两种认识方法结合在一起,也许就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或“结构二重性”理论的认识方法,即“人们在一个受制约的社会里建构一个制约自己的社会”,“社会”是理论或意识形态和行动者之间双向互动的结果。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所谓“问题意识”就是人们在考虑任何问题时都要把这些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背景下,都要分析无数个个人是怎样主动参与,“共谋”这样的行为规范,并采用“适当”的理论解释或诠释人们的行为或观念。“问题意识”的形成依赖于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尤其是理论知识结构。没有理论,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理性的怀疑。因此,“问题意识”又是和“理论意识”密切关联的,即在一定的理论概念下思考和分析特殊的社会现象。同时,怀疑是建立在对社会生活观察的积累之上,是在对社会生活的观察过程中提出自己的疑问。但是,提出疑问还不够,还必须考察这样的疑问在人类的“知识库存”中是否得到解释。从现有的“知识库存”中获得问题的具体方法就是文献述评。因此,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文献述评实际上就是研究课题和研究问题的重要来源。
综上所说,笔者认为,选题及其问题或者问题意识的凸显,是社会研究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研究的质量及其学术意义和实践意义。如果我们在社会研究中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不仅有助于学术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遏制低水平重复研究的不良学术风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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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笔者兼任一家学术性杂志执行主编,初步估计退稿中至少一半以上属于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这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有的甚至发生在一些国家或省部级课题中。
仇立平(1950— ),男,江苏仪征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结构与分层、社会研究方法。
转自:社会学事业网 社会研究方法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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