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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理论:是什么?怎么学?怎样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04

我们固然需要呼吁一线社工自觉、自省、自救,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提升专业能力。然而,针对并不友好的评估环境和评估价值导向,以及普遍缺失的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后面这两者的解决似乎显得更为迫切,更加触及根本。

关于社会工作的理论,已经有许多书籍或者是文章(例如宋丽玉老师的《社会工作理论——处遇模式与案例分析》和佩恩的《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等)在论述社会工作中理论的意义和重要性。总的来说,都可以总结为理论指导实践,而且理论和实践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我无意在这里简单地重复前人已有的观点,只打算根据个人的经历和感受,说一些切身的体会。

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主要是因为发现有不少社工在实践中,对理论有诸多的疑惑和误解,经常出现以下三种误区。

第一种,是盲目的迷信和追求理论,在此姑且称之为“教条主义”。在教条主义者眼中,只要社工没有在工作文书里面运用理论,便是不对、不好、不专业的,并对此加以打击和批评。这种教条主义,很容易导致对理论的庸俗化理解(例如有不少人追捧《社会工作常用18种理论》这种类型的文章),以及我们常说的“理论不够,马斯洛来凑”(例如为了将文书写得好看,故意生搬硬套各种不适合的理论,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第二种,可称之为“无理论”。即有些社工会轻视,甚至无视理论,也不打算去学习、掌握之。像我之前就有曾有一些同事,他们在谈及理论话题的时候,总是会说:“我们脚踏实地的去实践就行了啦,不要跟我讲那些理论,都是虚头巴脑的东西。”再一追问,原来他们直接把写在书本上的,用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一律称之为“理论”。这也体现出一部分社工对理论既缺乏足够的了解,也缺乏学习、应用理论的能力和意愿。

第三种情况是“反理论”。也有部分社工,出于对教条主义的情绪上的反感,走到另一个极端,即将理论与实践完全脱离,只倡导经验至上,甚至是权威至上,形成了反理论的观点。因为一开始对于理论研究的“迷信”但“无作为”,又使得一些社工感到困惑,从而要求摈弃以理论为中心,并希望以日常生活经验和局部的叙述来取而代之[1]。

无论是“教条主义”、“无理论”还是“反理论”,都源自于社工们在不同程度上对理论产生了误解,也无助于帮助社工在实践上的进一步提高、升华。那么,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社会工作理论,至少我们应该搞清楚以下三个问题:

社会工作的理论,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学?应该怎样用?

在接下来的几个部分中,笔者将一一展开讨论。

是什么

首先我尝试回答,理论是什么。

理论是印在书本和论文上的字吗?

是各种绕着弯的条条框框吗?

是令人看不懂的高深话语吗?

虽然在很多人印象中,理论就是上面说到的这个样子。

但,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理论是一组具有逻辑关联的命题。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把一些论述称为“理论”,那么它应该是具有逻辑的,而绝对不只是在书本上的条条框框和莫名其妙的话语。

在主流的教科书中,一般会列举我们常用的一些社会工作理论。有的是其他学科的理论,但是被社会工作借用过来,例如老佛爷的精神分析,还有认知行为理论等。也有少数理论是发展自社会工作本专业的,例如宋丽玉老师就将“心理暨社会”、“危机干预”、“任务中心模式”等归类为社会工作自己的理论。

在说明社会工作理论是什么的时候,要先辨析一下几个名词,它们分别是:范式、理论、视角、解释性理论和实践模型。

在一个理想的、完整的理论中,原则上应包含有视角、解释性理论、实践模型这三个部分。

视角指的是人对世界的价值观或者看法。也可以近似地理解为一个理论的理论假设。例如艾利斯的理性情绪理论,人们一般只知道它简称为ABC理论,可能也知道ABC这三个字母分别代表了什么。但是,更应该知道的是,这个理论假设人的先天倾向中有积极的取向,也有消极的取向,而左右我们情绪的并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们对事件的态度和观念。这就是该理论的基本假设,也可以称之为视角。只有先认同了这个假设,才能够理解后续的理论论述。如果社工不认同某一理论的基本假设,或是社工所面对的事实与该假设不相符,则不能运用这一理论来进行解释和介入了。

而解释性理论是一个系统的说理过程,它说明的是一个行动能够导致或引起某些特定结果,并辨识在什么环境条件下会如此。仍旧以理性情绪理论为例,该理论中的ABCDE等字母分别代表着什么?以及这些要素是如何互相影响的?他们的因果关系为何?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是该理论中的“解释性理论”。

实践模型理解起来就比较简单了。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在前面的视角和解释性理论的基础上,实践者应该采取何种程序或者模式来开展工作。更功利一点地说,它就是一个“套路”。继续以理性情绪理论为例。我们如何识别非理性情绪、如何驳斥,这些可以列出一二三四的步骤和做法,就是实践模型了。有时候,社工的文书中会见到理论一栏中填着“人本主义疗法”六个字,这就是典型的混淆了理论和实践模型的体现。姑且不说用得恰不恰当,别忘了,人本主义疗法上面可是有人本主义理论这种哲学思想作为理论指导的。就算是填,也应该是填“人本主义理论”。

这几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可以用这个图来表示:

在该图中,一个完整的、理想的理论以一定的视角(假设)为基础,有一定的解释和说理过程,最后还要有一定的实践模式来指导人们开展具体工作。

然而,并非所有的理论都能够完整地拥有这三大部分。有些理论只具有视角(例如优势视角、女性主义视角),有些理论只有解释性理论(例如佩恩认为认知行为理论就是一个解释性理论),而有些只有实践模型(例如任务中心模式)。

刚才还提到了一个叫范式的东西,它比理论还要高一个层次。一般而言,总会有一些理论,它们拥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理论视角或者前提假设。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些理论属于同一个范式。由于这个概念对社工们的日常实践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所以暂且略过不提。

说了这么多,用通俗的话总结起来就是:

1.理论是一套有逻辑的论述,不是随随便便写在纸上的东西就叫理论,更重要的是其中的逻辑和说理过程。

2.在一个理想的、完整的理论中,原则上应包含有视角、解释性理论、实践模型这三个部分。有一些理论不具备这三部分,但也仍能被称为理论。

3.对理论的不恰当使用,往往首先源自于对于理论的不了解。

如此说来,对于理论的学习就不能只是蜻蜓点水般地看几段简单的文字概括,而是应该应该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才有可能真正理解理论、运用理论,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整合。那么,如何学习社会工作理论呢?

怎么学

有一段时间,我的微博、朋友圈被两篇分别叫作《社会工作常用18种理论》、《社会工作常用理论》的东西刷屏,而这也勾起我的回忆。

好多年前,我还在以学生身份做实习社工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老师、督导和前辈问起:你这样做的专业性体现在哪里?当这句话被问及的时候,往往是因为自己写的个案、小组和活动计划书里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持。我是一名学渣,就算构思一个理念上不错的东西,但死活就是不知道如何套一个理论上去。

当时我冒出了一个很不妥的想法:我想弄一本小册子,里面包含社工个案小组活动计划书所能够用到的各种理论,连怎么组织这本书我都想好了:先把每种理论的名称、创始人、主要内容、跟社工有何关联、适合于套用到哪些活动、文字上如何衔接、套用等等详细列出,然后按照各种理论的使用频率排序。最重点的是在小册子的最后部分加个索引,让读者可以很方便地查阅和套用。例如包饺子、做月饼的活动可以套用什么理论、带老人家出去春游、秋游可以套用什么理论、带历奇拓展可以套用什么理论等等。

谢天谢地,幸好我当时有强烈的拖延症(其实现在也有),没有把这本东西弄出来害人。后来我也慢慢感受到,原来这种病急乱投医而且舍本逐末的做法实际上是非常有害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能用《社会工作常用18种理论》来学理论?

胡适曾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说道:“凡‘主义’都是应时势而起的。某种社会到了某时代,受了某种的影响,呈现某种不满意的现状。于是有一些有心人观察这种现象,想出某种救济的法子”。

我们常提到的各种理论也是一个道理,在其诞生之初,往往都是由作者用至少一本专著来详细阐述的。作者不但说明了理论被提出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还详细说明了它是为了回应什么问题而被提出,更是会说明应用的方法、优点和局限性。

然而,那些“一网打尽社工常用理论”的文章,将每一种理论用很短的篇幅(通常只有几十个字、百来个字)浓缩总结起来,根本无法涉及到一套理论的完整逻辑,这就导致了很严重的失真,也极容易让读者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有不少社工都学过(至少听说过、接触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方法,刚好我手头有一本《现实治疗法》,就以此为例。

现实治疗法是一种心理谘商的工作方法,很多社工在培训的时候直接就关注它的一些关键概念和定义,然后是学习各种各样的问话技巧。寄希望于这些问话技巧在工作中拿来就能用,用上就有效。然而,这却是最不现实的。

首先,该书的一开始就提到了现实治疗法的“祖师爷”格拉塞的人生历史,指出格拉塞一开始是学习弗洛伊德的传统精神分析治疗,发现很多治疗的效果并不好,也不认同精神分析中将案主病理化、无能化、无力化的倾向(请读者注意,这里并没有说精神分析不好或者不对的意思,精神分析同样有其提出的历史背景和适用情境)。

接着,格拉塞在处理少年犯的机构的实践中,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的实践理念。后来,他提出了控制理论,再把控制理论发展为选择理论。这里提到的选择理论,在书中也用了专门的两个章节来论述。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现实治疗法既然是针对案主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情况提出的,主要属于“认知-行为”的范畴,那么它的解释和适用范围就会有相应的局限。至少,像宏观社会结构导致的问题它就搞不定。

我觉得,这些经常被人忽视和略过的东西,反而是读者最应该抠着字眼一行一行认真读完的。至于后面的实践框架和问话技巧,可以在工作中慢慢学慢慢用。

前面说了理论怎么学,现在再说说理论应该在哪学。

学习理论的最佳时机,本来应该是在学校里,在课堂上,因为这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仔仔细细学习每一个理论。但现实中往往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有很多社工并非本专业出身,之前也未曾接触过相关的知识。即便是社工专业出身的学生,他们的学校也很少有专门开设关于社会工作理论课程。

社工参与一线工作之后,督导本应承担起一部分继续教育的责任,然而国内督导人才的缺乏加上督导时数严重不足,导致行业内出现了许多无暇顾及社工的专业成长的“签名督导”,继续教育的质量可见一斑。

在工作的时候学,效果甚至可能会更好,因为有理论与实践的互相补充和印证。但前提是要成体系地学习,而不能是碎片化、片面化地学习。

最后总结一下:

1.那种《社会工作常用18种理论》有严重的失真,学不得。

2.要学习一个理论,需要详细学习它的历史来源、观察问题的视角和推理过程,并认清它的适用范围和局限,绝不是学个实践模型或谈话技巧就够了。

3.理想的学习时机是在学校读书时,但在工作的时候学效果甚至可能会更好,因为有理论与实践的互相补充和印证。前提是不能是碎片化、片面化地学习。

怎么用

我在曾经就职的机构中,因工作需要,经常会接触到社工所写的文书。

文书中最突出且常见的问题,不在于格式、行文,而在于服务逻辑。社工们似乎总是倾向于先想好要做什么事情,然后再考虑这件事情可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和套用。这也是社工行业的老毛病了。逻辑是一个大问题,对理论的肤浅理解和运用就更严重了。

经过粗略统计,最容易被社工滥用的理论,大抵有如下几种:一是服务对象随便学习了个什么东西,就用上社会学习理论。二是服务对象随便掌握了某项技能,就用上增能理论。三是明明从头到尾都在强调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帮助其解决,结果却套上了优势视角。

前面说的这些理论视角与后续的服务几乎完全搭不上边,而能够搭得上边的也不见得一定好,例如万能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我们的服务对象是人,人总是有各种需求的,而需求往往又有一定的层次,所以不管何种情况都能够勉强套用上需要层次理论。即便不是非常贴切,但也总不能说人家完全用错了。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往往成为社工们写文书写到最后走投无路、黔驴技穷时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真可谓是“理论不够,马斯洛来凑”。

如果我们社工将“专业”简单地理解为用各种高大上的理论作为支撑,就很容易滑向过度的肤浅和功利,甚至是逻辑混乱、南辕北辙。

先说逻辑

我们可以把理论理解成是一个封装好的一套问题解决方案。这个方案要怎样使用,完全取决与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情境与冲突。

在社工文书中,工作计划书的最前面除了正常该有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之外,往往有“理念”和“理论”的部分。也有些文书的表格中不这么叫,但大体意思都一样。这里的“理念”和“理论”就是一个完整的说理过程。

社工要在“理念”和“理论”部分说清楚四件事。

一是搞清楚什么人面临着怎样的情境,这个称为背景。例如某社区高龄独居长者数量多,又或者某社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多,这些都是不带任何结论的客观呈现。但数量多并不意味着这是个非得解决的问题,所以第二件事是呈现出其中的冲突。例如高龄独居长者缺乏照顾,或是他们和社区之间缺少交流,从而造成一些我们可能不愿意看到的困境,等等。第三则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提出某个理论或是某个证据,这里要客观如实地呈现理论的全貌。最后,再把这个理论的背景和假设与现实进行比较,指出该理论可以解释和介入这个困境,所以我们要使用这个理论。

这四个步骤的说理过程可以用图表示如下:

一般而言,最容易被社工忽略的是第二和第四。因为经常会有社工在文书中呈现了客观情况,但是没有指出其中的困境和冲突在哪;也经常会有社工罗列了打算采用的理论,但没有对该理论为何适用作出解释。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点。

将上图用一句通俗的话来概括即是:社工观察到了某个现象,从这个现象中发现了相应的冲突或者困境,此时,社工发现某个理论能够用来解释和介入这种冲突或者困境,所以我们要采用它来开展工作。

嘛,道理就这么简单。

再说应用

在前面的文章中,提到了社会工作理论原则上应包含有视角、解释性理论、实践模型这三个部分。而如果想要学好一个理论,需要详细学习它的历史来源、观察问题的视角和推理过程,并认清它的适用范围和局限。那么,对于任何一个理论,我们都要搞明白:这个理论究竟是在说什么。

就拿经常被人滥用的“社会学习理论”来举例。

教服务对象做丝网花→学做手工→学→社会学习理论

教服务对象包饺子搓汤圆→学烹饪→学→社会学习理论

教长者用电脑玩智能手机→学科技产品→学→社会学习理论

就这样,但凡跟“学”字沾上边的事情,都用社会学习理论来套。可是,社会学习理论讲的是什么呢?

但凡看过班杜拉原著的人,或者说不用看原著,仅仅是完完整整地把百度百科的“社会学习理论”词条完整看完的人,都能够知道,这个理论是用来揭示人的学习机制的。通俗点说,就是解释人是怎样学习,以及怎样学习能够学得好的。

按照前面的逻辑部分来看,如果非要用上社会学习理论,那我只能认为是为了让服务对象学丝网花而学丝网花。

但我相信,社工们多数应该不是这样想的吧?学丝网花,可能更深的原因是想加强学丝网花的成员的社会交往,包饺子搓汤圆也可能是为了通过节日活动来加深社区认同感,用电脑玩手机也很可能是让老年人别那么快撤离社会,对吧? 那些活动背后的目的才是我们想达到的,那么,写出来的应该是跟社会交往、认同感之类的有关的理论才对,就不能能用上八竿子打不着的社会学习理论了。

所以,我们用一个理论,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个理论是解释什么的,切忌望文生义,否则就变成了不合逻辑的随意套用,对于接下去的具体实践也就起不到帮助了。

是不是非要理论不可

最后再讨论一个不少社工所关心的话题:我们是不是非得要理论这部分不可?

其实,前面的逻辑部分已经解答了这个问题,并不是非得有理论这一部分,但必须要有别的可靠的理由或者证据来替代它。

举个例子,在对于社会资本的研究中,有学者研究得出,在社会资本越高的社区,其犯罪率越低。社会资本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一般指的是人或群体之间的信任和关系网络,通俗来说就是社区里越邻里守望互助关心友爱,犯罪率就越低。这个结论不从属于某个具体的理论,但它是经过实证研究得出来的可靠结论。如果社工希望通过建立社区之间的联系,积累社会资本来降低社区内的犯罪率,那么就可以用上这个结论来指导工作,不需要非得套个理论不可了。

最后总结一下:

1.使用理论的关键在于这样一个逻辑:社工观察到了某个现象,从这个现象中发现了相应的冲突或者困境,此时,社工发现某个理论能够用来解释和介入这种冲突或者困境,所以我们要采用它来开展工作。

2.否则,就会变成不合逻辑的随意套用,无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3.并不是非得有理论这一部分,但如果没有理论,必须要有别的可靠的理由或者证据来替代它。

说在最后的话

虽然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体现在一线社工身上,但我绝无意去批评、指责一线社工们。因为出现问题的根子在薄弱的社会工作教育环节,以及一些地方不良的评估导向。这个不在本文主题之内,所以暂且略过不提。

我们固然需要呼吁一线社工自觉、自省、自救,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提升专业能力。然而,针对并不友好的评估环境和评估价值导向,以及普遍缺失的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后面这两者的解决似乎显得更为迫切,更加触及根本。

[1] 文军:《从“反理论”到理论自觉:重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