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是由北京市政府主管的传媒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的学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办学格局,并初步形成了传媒科技、传媒文化、传媒管理、传媒艺术四大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数字印刷、数字出版、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构成的新型数字媒体专业群。学校拥有包含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在内的体系完善的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印刷包装材料与技术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北京印刷学院大学科技园的挂牌运行、学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等都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且人事关系在京;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二、人才需求学科
主要有新媒体类、新闻传播类、信息类、机械类、设计艺术类、经管类、思政类等相关学科。
三、人才需求计划
详见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后将文件名改为“应聘二级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应聘登记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亦为“应聘二级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发送至《招聘计划》公布的二级单位邮箱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bigc.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5日
(二)试讲及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
(1)材料初审。二级学科、专业、实验室负责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面试人选。
(2)二级学院面试。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推荐面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排序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并组织公开试讲答辩、心理测试。对每个岗位的前两位推荐人选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人选组织公开试讲答辩(答辩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教授代表组成),海外博士要求全英文试讲。
2.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
(1)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设岗单位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按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1:3)。
(3)设岗单位进行面试及心理测试。设岗单位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3.外调考察。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赴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通过查阅档案,走访等形式,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工作学习表现,沟通协调能力等。
4.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设岗单位负责人向学校人事人才领导小组陈述通过公开试讲答辩人选的学术情况,或笔试面试情况,外调考察情况,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选进行审议,(按1:1)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体检者,取消拟聘资格。
6.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7个工作日。
8.校长聘用。校长签字后办理聘用手续。
9.入职报到。接收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迁转个人档案,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报名、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 联系人:高老师 60261625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
附件2:《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
北京印刷学院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