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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招聘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05

为进一步充实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长春市朝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职党建指导员岗位一,招聘人数14人,要求男性;

2.专职党建指导员岗位二,招聘人数14人,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甘于奉献;

3.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共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3日。在长春市人才招聘网和朝阳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报名者需本人持《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领取准考证。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报名表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1张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1.笔试

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工作常识、文字综合为主,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时间以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电话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专职党建指导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派遣到朝阳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朝阳经济开发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各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及非公党建示范点等地方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如专职党建指导员职位出现空缺,或确有工作需要,经研究可在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被聘用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纳入朝阳区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库。

4.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不低于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水平核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0431—8961724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