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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5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1

一、单位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5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战略、法律法规、政策和实务研究及运作。职能包括: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战略、法律和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与参考;开展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为行业、产业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策略支持及相关分析报告;对外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理论与实务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十二五”“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等国家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发布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和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为多个产业、行业、区域和企业提供专利分析预警、导航、评议等服务,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团队,取得了大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形成了较大影响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面向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相应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及留学生进行公开招聘。本次招聘人员5名,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政策与实务研究、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1(专业技术类)

1.岗位人数: 2名

2.学历要求: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知识产权、理工类专业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较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大型数据分析经验、从事过社会科学研究或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等行业研究工作者优先;

(3)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水平,具有较强的外文科技和法律文献翻译能力;

(4)有良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可视化分析软件;

(5)具备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愿意从事研究工作,善于学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备较强的承压能力。

(二)岗位2(专业技术类)

1.岗位人数: 2名

2.学历要求:法学、知识产权、理工类专业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较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数据挖掘分析、大数据处理等专业背景或技能者优先;

(3)具有专利审查、专利复审或专利代理从业经验者优先;

(4)通过司法考试或专利代理人考试者优先;

(5)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水平,具有较强的外文科技和法律文献翻译能力;

(6)具备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热爱专利信息竞争情报及专利分析工作,具有独立见解和创新精神;

(7)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备较强的承压能力。

(三)岗位3(行政管理类)

1.岗位人数: 1名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较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计算机、信息化、项目管理等工作经验或专长,及文字能力突出者优先;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备较强的承压能力。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2月15日前,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我中心,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基本信息表》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要内容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不存在情况可填写“无”)。

2. 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个人参加笔试。

3. 笔试:以书面考试(开卷)形式测试应聘人员有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逻辑思维、行政能力、书面表达等方面水平。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一定比例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心理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

5.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访谈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

6. 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公示:确定录用人员,向全社会公示招聘结果。

8. 聘用: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在招聘各主要阶段,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面试及录用信息通知应聘者本人,请务必保持相关通信工具的畅通。

2.请按照各阶段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所需材料,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3.应聘人员须确保任何阶段提交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如发现简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造假,替考、代替体检等弄虚作假情况,将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相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fanjianyong@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