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8年,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21日
(简历投递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7日)
二、招聘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会讲维吾尔语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如为应届毕业生的,必须为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为2018年。
6.接收毕业生的年龄要求是,硕士不超过27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考虑;熟悉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会讲维吾尔语的新疆籍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岗位计划
学生工作(含辅导员)9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7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系统http://zhaopin.bjfu.edu.cn”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
(二)简历初审工作及小组考核
2017年1月8日-2018年1月20日,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形式采用心理素质测试、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自己审核状态。
2018年1月21日前,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候选人数比例1:3,确定候选人,并向学校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审批
对确定的1:3候选人统一组织考核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学校审批。
(四)身体检查
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五、相关说明
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接收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学生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10-62336021
(二)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10-62338181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 人事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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