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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优惠政策:持证在粤做社工就可入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14

2015年,全省专业社工将达5万人,为吸引优秀人才,广东出台优惠政策

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社工委公布的七个配套文件中了解到,广东将加大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

到2015年,全省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5万人,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到5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

取消现行限制人才流动的规定,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广东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才,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所在地入户或在居住地享受积分制入户政策。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办理居住证并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此外,严格规范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准入管理,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