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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持证社工达44万人 社工机构7500多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22

近三年全国社工考试报名人数连续突破20万、30万和40万数级,全国有44万人通过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评价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33.3万余人、社会工作师10.7万余人。我国已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7500多家。

近三年全国社工考试报名人数连续突破20万、30万和40万数级,全国有44万人通过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评价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33.3万余人、社会工作师10.7万余人。我国已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7500多家。

2018年底,民政部召开的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等司局对相应领域社会工作发展进行交流,公布了上述数据。

两个关键性文件

我国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以综合政策为引领,联合中组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两个关键性文件,推动将社会工作纳入人才强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决策中,奠定了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

以专项政策为支撑,重点围绕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等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工作考试评价、继续教育、道德规范、购买服务、机构发展、岗位开发等专项政策,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以领域政策为延伸,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促进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灾后服务、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心理健康、脱贫攻坚、职工帮扶、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专门文件,推动社会工作从民政领域延伸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重点领域。

行业标准为补充,推动成立了全国社会工作标委会,发布了儿童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以及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等6个方面的行业标准,为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向百万社工迈进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正在不断壮大。

在人才评价方面,建立了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动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近三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连续突破20万、30万和40万数级,全国有44万人通过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评价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33.3万余人、社会工作师10.7万余人,有力推进了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

在人才使用方面,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百万规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各地在城乡社区和相关事业单位开发了31万多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成立了7500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广布城乡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在人才激励保障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推动建立基于岗位的社会工作职级与薪酬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机制,逐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整体薪酬水平。不少地方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本地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畴和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对入选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户籍、住房保障、创业资助等方面激励。

在人才培养方面,承担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部领导担任该委员会主任,配合教育部支持全国近500所高校通过学历学位教育每年培养4万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依托民政部本级社会工作培训项目、中央组织部支持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社会工作的政策宣贯、知识普及和实务培训,全国平均每年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50万人次。

实施“牵手计划”

随着社工队伍和社工机构的发展,其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在服务脱贫攻坚方面,联合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出台支持引导社会工作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专门文件,组织实施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社会工作教育对口扶贫计划,为贫困地区选派了6000名、培养了3000名社会工作专业骨干,协调东部地区和发达城市的33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对帮扶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支持202所社会工作高等院校在118个贫困县建立151个社会工作实习实训基地,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社会工作发展。

在服务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深化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会同相关司(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社区、老年人服务、残障人服务、儿童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发展,为民政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资源链接、生计发展、能力提升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心态、改善生活境况、修复社会功能、增强发展能力。

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推动城乡社区设置3.6万个社会工作室和服务站点等,广泛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指导各地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两工协作”机制实践探索,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丰富社区服务功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在服务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方面,召开了社会工作与基层民政力量建设座谈会、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发展经验交流会,推动基层和民政服务机构推广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提升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浙江、湖南、广东、重庆等地在乡镇、社区广泛设立社会工作站,以公办民营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充实了基层民政力量,延展了基层服务臂力。

助力社会救助

近些年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指导地方民政部门积极探索试点,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社会工作第一次出现在法律法规中,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提供了基本的法规遵循。

为落实该办法要求,2015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路径与机制。

2017年9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在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资金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这份文件一方面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在落实经办人员时,明确要求派遣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

二是通过试点示范,积极将专业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服务。早在2009年,江苏省张家港市、安徽省芜湖市、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就开展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试点。

2015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时,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救急难”方面的优势,推进实施现金救助、实物救助、转介服务相结合,物质帮扶与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相补充的救助方式,统筹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从各地开展“救急难”试点收集的案例看,社会工作在链接救助资源、发挥专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2018年部署开展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中,也是要求各试点单位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此外,还开展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方面的课题研究。

三是培育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典型经验,并向全国进行推广。2016年以来,社会救助司会同民政部低收入认定中心,连续开展了社会救助基层创新实践活动,获评的社会救助优秀创新实践案例中,不少是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创新成果。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创建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模式,区民政局牵头成立社会救助中心,引入成都市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统筹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资源,动员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7名专职社工、203名民政协理员参与社会救助。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打造社会救助“全城发现”,完善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扶持40家社会组织,发动400名社会工作者参与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帮扶救助活动。这些案例经过媒体刊载、培训宣讲等方式宣传推广,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儿童社会工作发力

2018年印发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当鼓励、支持工作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职称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资及福利待遇”。

以制度方式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同时,多措并举引导社工力量深入参与到儿童福利工作中。

目前,众多的社会工作人才已经在孤儿养育、康复、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孤儿的全面成长贡献着智慧和力量。在收养评估工作中,《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规定:“民政部门优先采取委托第三方方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评估人员为社会工作师、律师、医生、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充分发挥社工专业能力,为待收养儿童科学选择更适合的收养家庭,从而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转变重设施建设、轻服务运行,重增加编制、轻购买服务的传统路径和思想窠臼,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重点提供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协助做好监护指导、家庭随访、调查评估等相关管理事务,缓解基层工作力量不够充足、工作能力不够专业、上下信息和服务渠道不够畅通的矛盾。

广东省从2017年起启动“双百计划”,每年安排1450万元资助29个经济欠发达市、县开展工作,推动各地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江苏省民政厅安排1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苏中、苏北开展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5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湖北省民政厅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10个县(市、区)开展关爱保护机制创新试点;陕西省安排320万元支持30个儿童保护之家并资助省慈善协会500万元开展关爱儿童项目,内蒙古安排300万元资助60个关爱保护服务示范项目。